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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我们作为消费者坚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长久这样,我们跟不法经销商斗争到底,相信终有一天咱们市场会更加成熟。说到数码产品,更新非常快,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更新一次,但是有很多数码产品,上市一两年,新产品出来了,很快旧产品就淘汰了,看不见了在市场当中。我们法律法规对数码产品,配件,保修时间,有没有具体的规范性的条文?
张德志:按照咱们国家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合法的使用范围之内,厂家应该提供必要的维修,保养条件。但是刚才提到各种产品的情况是不一样的,数码类产品曾经说过,维修的配件、备件可能成本之高,可能甚至超过新的产品。但是国家这方面,在三包里头有一些类似的规定,比如咱们95年实施三包规定,说一般产品列入名录是5年内要提供合理的配件。现在涉及到数码类有计算机的,有手机类的,应该是必要的时间维修备件,这个也是有的。当然这里头也提醒一下消费者,数码类产品确实是更新比较快。即使他提供了维修的必要条件,但是收费可能消费者未必能够接受,这个时候我们希望消费者还是在购买数码产品的时候,选择一些信誉比较好的,大的品牌,相对来说市场认可程度比较高的产品。到时候来讲,您的产品信誉度强,维修成本就会低一些。
主持人:通过两位专家的介绍,我们知道以后购买数码产品的时候应该怎么做,我们非常感谢两位嘉宾。还有一点我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我有一个朋友也遇到这样的事情,就是他买了一个数码产品,他买这个产品时间并不是很长,但是出现故障之后,拿到厂家维修,这个厂家告诉他一个难以接受的问题,就是说这个东西已经停产了,我们连配件都已经停产了。我后来通过查一些资料,好像国家对这些数码产品的配件来说,即使您的产品型号停产了,你的配件应该供应多长时间,国家是不是有这样的规定?
张德志:数码产品没有规定这么详细。应该从生产角度来讲,生产和储存配件的成本非常高,很难做到这点。但是经营者在自己民事类维修期内,合同有效期内来讲,应该是提供的,或者是采取其他的措施。因为我们说产品毕竟在不断的更新,新技术也在不断的应用,如果说这个时间是定多长合适,恐怕这个来讲在技术操作上来讲也很难,我想举一个专利的例子。比如现在有的国家推出产品,已经不申请专利,他的产品更新速度,已经达到几个月就更新一批。按照以前的效率来讲,等他生产专利,他这个商品已经停产了,再保护就没有意义了,所以就靠自己高科技领先,就是抢断市场,抢断消费者的选票。
主持人:国外一些数码产品,通过高技术,拉近他更新换代的速度。
张德志:如果合理的期限内,没有维修条件,就采取更换,再有的话,我们说过在有效期之内,修理如果不能修理好的,就更换同规格的,没有同规格的,消费者可以做相应的退货的处理,解决方案都很多的。
主持人:如果线下的消费者如果购买数码产品遇到类似的问题,可以按照两位专家提示这些问题去解决。
全宏:我想在这里提醒一下广大消费者,咱们国家有一个法规,叫做部分商品修理更换责任退货,这里面部分规定三包,具有实效性的时间,我们消费者买了一个数码产品,回家之后,就把它束之高阁,到了节假日需要使用的时候再拿出来,如果这个时候再遇到问题,可能会丧失7天换货,退货的时机,也丧失15天之内发生性能故障,选择换货这种权利。
主持人:我感觉这个为消费者提醒得非常好,确实很多人买了数码产品,不及时地使用发现不了问题。如果这两天有消费者买了数码产品,还是赶快打开包装看看各个功能好不好用。好的,那么下一个问题就是说当时在线下的时候有很多网友就问,说我去某某卖场,或者是商场购买东西的时候,发现态度非常好,然后他的产品非常物有所值,但是转念一想,这是马上临近315的时候,但是过了315这一段时间之后,某一些商家就会不冷不热,就是过去那一副嘴脸就会暴露出来,关于这件事情的话,咱们两位专家怎么看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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