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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周末:细算华为“辞职门”的盈亏账(1)

http://tech.tom.com  2007年11月08日 13时54分 青年周末 陈万颖
关键字:华为 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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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公司包括“一把手”任正非在内的所有工作满八年的华为员工,在2008年元旦之前,都要先后办理主动辞职手续(即先“主动辞职”,再“竞业上岗”),再与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一时间舆论哗然。大家认为,华为此举是为了花大钱“买断工龄”。将于明年元旦实行的《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新劳动法)中规定,企业要和工龄十年以上的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华为迅速从一个“中华有为”的民企标杆成为钻法律空子的代名词。但在记者调查中发现,在距离新劳动法施行还有不到两个月的现在,不仅仅是华为,还有很多企业在寻求研究、适应,或者说应对新法的方法。

“新劳动法在保护员工和保护企业下的工夫是九比一,我们希望12月底北京市的实施细则出来之后这个比例能调整为六比四。”参与新劳动法北京地区细则制定的律师王兰胜说。他对目前呈现在大家面前的新劳动法挺有意见,认为表面看稳定了劳动关系,实际上由于缺乏对劳动者的约束,反而会加速劳动者一方更大的流动。

不少人力资源工作者对华为此举都表示了认同。新劳动法,似乎才是华为“辞职门”的幕后推力。

规避新劳动法还是维护企业文化?

据悉,此次“辞职门”事件,波及7000多名员工,占华为全部员工的1/10。有媒体根据华为的薪水情况推断出此次补偿金高达10亿。

网络上有自称是华为员工的人在帖子中写道:“华为想做的事一定能成,11.9-11.16期间华为将处于一种无管理状态,要到一级部门做的决定估计要全部暂停,二级部门应该有95%以上暂停,三级部门估计在80%以上。”

这个说法,目前并未被华为官方证实。

如果属实,那么,补偿金高达10个亿之上,而且,还将让公司的部分工作陷入停顿,这些行为真的就是为了规避新劳动法吗?是因为新劳动法对企业过于苛刻,以致华为要为此付出如此代价?

(责编:徐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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