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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例P2P软件侵权案一审落槌 数联被判侵权

http://tech.tom.com  2007年11月23日 07时43分 解放网-新闻晨报
关键字:数联 P2P

□记者李晓明 通讯员胡瑜

晨报讯 因POCO网提供P2P软件,帮助网络用户免费下载电影,电影《杀破狼》的国内发行商广州中凯文化公司将网站运营商广州数联软件技术公司和广告代理商上海卡芙广告公司告上法庭。昨天,上海市一中院对这起上海首例P2P软件侵权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以数联公司在网络平台上教唆、引诱网络用户传播侵权电影为由,判决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中凯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

雅柏公司是电影《杀破狼》的出品公司,其委托中凯公司作为中国境内(不包括台湾、香港和澳门)的独家发行商,包括该电影的资讯网络传播权及音像制品复制。

中凯公司发现www.poco.cn网站上可以通过下载poco软件的方式,免费下载电影《杀破狼》,下载后可正常播放。为此,中凯公司将网站运营商及广告商共同告上法庭。中凯公司认为,数联公司开发出POCO软件,对电影作品进行多层次分类,系引诱、教唆网络用户进行侵权行为。故要求停止侵权并由两公司共同赔偿人民币15万元。

数联公司则辩称,POCO软件本身中性,公司没有在网上提供系争电影作品,仅提供了技术平台。公司已提示督促上网用户尊重他人版权。因此,数联公司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与监控义务。

被告卡芙公司则认为,自己作为总代理买下了POCO网的广告发布权,无权干涉数联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对此并无责任。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数联公司建立的POCO网站为用户提供了一个平台,用于共享资源,该行为本身并不构成侵权。但是,数联公司以“千万好友分享无限量影音资源”、“现在登陆POCO,立即下载海量多媒体资源,完全免费”等等广告语吸引社会公众成为其用户。同时通过软件使得用户可相互提供下载电影链接地址。这种行为实质上教唆、引诱了其他网络用户传播侵权电影作品,侵犯了中凯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被告卡芙公司只负责POCO网站的广告代理与广告发布,并不参与网站运营,不构成共同侵权。据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编:马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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