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5月初,国家工商总局经过一年调查后,完成了一份《在华跨国公司限制竞争行为表现及对策》报告。报告显示,IT类跨国公司在国内市场存在着严重的垄断行为,例如软件、芯片、照相器材等行业。跨国公司在我国IT市场上攫取高额利润的同时,同时对我国进行技术封锁,现在是该扛起反垄断大旗的时候了……[评论] 北大教授呕心沥血 微软柯达垄断报告震动业界 盖茨7月1日访华 救《反垄断法》之火? 柯达副总裁叶莺:绝对没有垄断中国市场 IT跨国公司在华攫取多少利润? 三招形成绝杀 国内IT产业被“通吃” 《反垄断法》制定迫在眉睫
IT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垄断可谓触目惊心,有的行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达到95%。
1.IBM垄断我国银行业大型机服务 目前,我国银行业,从央行到工农中建四大商业银行,其核心业务平台和正在兴建的全国各地的数据处理中心,百分之百地安装和使用IBM大型机。 大型机安装完毕,其使用离不开系统维护、管理、保养和故障排除以及续建、增容、升级等服务,几乎又百分之百地由IBM提供IBM大型机服务。[全文][评论]
2.微软:中国市场占有率95% 作为软件业的巨人,微软的产品在信息时代里几乎可以在任何一台PC机上找到痕迹。另外,微软在全球范围内不断遭遇到的反垄断诉讼已经足够说明问题。最近的一次是和欧盟有关的官司,最终微软被处以6.13亿美元的罚款。[全文][评论] ·微软在韩被控涉嫌垄断
3. 思科:中国网络设备市场占有率60% 思科在中国的业务覆盖了中国所有大型网络项目建设,领域涉及金融、教育、海关、邮政和电信等众多支柱产业。从90年代中期开始,思科就一直稳坐中国交换机市场榜首的位置,其主要产品占据了中国市场2/3的份额。最近的权威资料显示,在中国的电信集线器、转换器和路由器市场,思科已牢固把持了60%的占有率。[全文][评论]
4.英特尔:芯片市场独占熬头 统计数据中显示,高居IT产业链最上游的英特尔在全球PC微处理器市场上的占有率已接近80%。而占总数近三分之一的最终产品输出口都在中国。 虽然没有明确统计,但英特尔在中国内地设置的办事处个数恐怕是所有跨国企业中数一数二的。在全国十三个城市里,英特尔都设置了自己的办事处[全文][评论] ·欧盟调查英特尔芯片垄断
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反垄断处相关人士说:跨国公司限制竞争行为在中国时有发生,其中最为突出的是跨国公司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限制竞争行为。
1.抬高价格 赚取垄断利润 在价格上做文章,也是跨国公司常用的办法。跨国公司对不同的客户实行价格上差别待遇。比如某跨国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市场的零售价是人民币1980元,而在美国市场上仅仅时90余美元,折合人民币不到1000元,相差近一倍。“这是一种价格歧视。”[全文][评论]
2.低价格倾销 打压竞争对手 还有使用低价倾销战略的,在中国市场上,跨国公司这种掠夺性的定价行为也时有发生,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其主要的目的就是挤垮同行业的竞争者。[全文][评论] ·光通信反倾销进入调查 商务部发出审问
3.拒绝交易和进行独家交易 某跨国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网络设备制造商,该公司对其拥有专利权或商业秘密的“私有协议”,不授权给任何其他企业,人为地阻止了不同企业设备的互联互通,形成了技术和市场壁垒,也使得在招标过程中,其竞争对手难以对它形成实质竞争。[全文][评论]
这些跨国公司利用其牢牢掌握的核心技术,在另一个层面上进行着市场垄断,使国内同类企业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已经严重阻碍国内产业的发展。
1.“中国芯”只开花没有结果 目前中国芯片开发取得不错成绩,汉芯、神威、星光,龙芯系列相继诞生,但产业化的难度,远比研制国产CPU 的过程要困难。原因是国际芯片巨头利用市场设下重重专利壁垒,目前用于高端计算的芯片核心知识产权基本被英特尔、IBM等跨国公司垄断,仅英特尔即拥有芯片专利达数万项。[全文][评论] ·龙芯商业化筹备中 国产CPU前景遭质疑
2.国内软件业:步履蹒跚 在许多软件人士眼里,微软已成为了压在国内软件厂商头上的五指山。落后的局面短期内改变起来很困难,不仅仅是在企业信息化、行业信息化领域,甚至在需要更多保密和自主产权的政府信息化领域,国产软件也很难占得上风。在国内办公软件市场一直被微软所垄断,尽管民族办公软件从来没有停止与软件巨人的抗争,但一直步履蹒跚,曲折不断。[全文][评论]
3.中国品牌正在消失 苏南一带跨国公司扩张势头十分迅速,一家跨国公司在我国分别并购同行业中两个及两个以上国内企业。美国柯达公司的并购行为就是典型的“通吃”。 早在1998年,柯达就透过一系列并购协议,把除乐凯以外的几乎所有洗印材料和照相器材厂家收归旗下,以达到占领市场的目的。[全文][评论]
国家特别监督: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王晓晔表示,一个企业如果形成这样的垄断应该受到国家特别的监督,以防其滥用支配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在欧盟、韩国、台湾,微软公司曾经就因为滥用支配地位被起诉。[全文][评论] 自信运用规则:随着中国经济实力剧增,跨国公司越来越依赖中国市场。一个顺势而为的事情就是:开始自信地合理使用自己的规则、各种国际的规则。规则面前并不是人人平等,规则往往是强者的逻辑,强者主导着规则的制定,主导是规则的使用。[全文] [评论] 《反垄断法》:面对微软垄断,美国有反垄断法,欧洲也有反垄断法。中国反垄断法还在形成过程中。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一份报告显示,作为规制跨国公司限制竞争行为的对策之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和《反垄断法》的制定都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评论] 《外商投资企业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共26条,其中第19条最为引人注目。众多海外媒体将此条看作“中国政府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开始对垄断进行出击”。条款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应就所涉情形向中国外经贸部和国家工商局报告:(1)并购一方当事人当年在中国市场营业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2)一年内并购国内关联行业的企业累计超过10个;(3)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20%;(4)并购导致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达到25%。另外,即使未达到前款所述条件,但若有竞争关系的中国境内企业、有关职能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请求,外经贸部或国家工商局认为外国投资者并购涉及市场份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影响市场竞争或国计民生、国家经济安全等重要因素的,也可以要求外国投资者做出报告。[全文][评论] 《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如果这个条款使用得当,完全可以取得有效制约微软垄断危害的异曲同工的效果。[全文][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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