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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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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兴东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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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海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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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英特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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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谷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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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梅荪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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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平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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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进程(2004年9月15日) |
时间(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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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进程 |
1: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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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 |
2: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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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开幕致辞 |
2:0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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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英特尔》作者发言 |
2:3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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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发言 |
3:3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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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讨论、新闻采访 |
4:1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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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读建议书 |
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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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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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市场经济意义下垄断是这样定义的:单一的个人、组织或集团排他性地控制某种经济资源、产品、技术或市场,从而会使企业获得对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市场的支配能力或控制能力。
根据世界各国已有的反垄断法律制度对“垄断行为”的界定,垄断行为应定义为包括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企业过度集中和滥用行政权力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用竞争的方法去争取垄断,而政府则用《反垄断法》来限制或禁止居于垄断地位的公司进行破坏公平市场秩序的行为。
我国对于法律保障市场竞争环境,先后出台了《不正当竞争法》和《限制投机倒把法》,正在研究制定中国的《反垄断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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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愉平
·前方报道:鸿雁
·电话:010-67879997-5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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